【导读】2021年天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下岗位人才18人(第三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2个,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13人,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6人。
学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积极投身于现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服务京津冀经济发展,正在为办好国内领先、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11月1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职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职业大学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硕士及以下)(附表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9.应届毕业生界定范围按照津就组字〔2021〕1号等文件执行,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者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批次公开招聘将采用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0:00-2021年11月29日24:00(以学校公布的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应聘者请登录http://zhaopin.tjtc.edu.cn,注册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下方“硕士及以下”(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系统中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学校将会以系统消息的方式进行回复并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时,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职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