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0日16:30;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日,每天8:30—11:30,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24:00;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4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考区(须与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一致),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6. 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提供的笔试成绩单(截图或打印版)。
7. 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未毕业(在籍)考生
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由学校进行在线学籍比对。
特别提示:
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在其他省份参加笔试的考生,如在我市参加面试,可就近选择考区(除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之外的行政考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特别提示:
未完成现场审核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12月3日—8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