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
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2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9年1月12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4年1月12日及以后。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需于报到环节前取得(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7.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宝坻区事业单位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
2025年1月7日。
2.发布网站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https://www.tjwsrc.com/)、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bd.gov.cn/)。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https://www.tjwsrc.com/)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2日17:00至1月18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1月12日17:00至1月19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改报时间:2025年1月21日14:00至16:30。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1月21日9:00-11:0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21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59210605。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