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5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以及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以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版)》;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29日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
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结束。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1:30,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