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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河区卫健系统招聘50人

2023-02-14  |  来源: 天津卫生人才网

【导读】2023年宁河区卫健系统招聘5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各部门审准,组织实施宁河区卫健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年度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报到前取得,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为宁河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2月13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nh.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时间安排

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网站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请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就业、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用于资格复审,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或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8日14:00至16:30结束。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报名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宁河区卫健委(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增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69591634。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专技岗(卫生专技岗)考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试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专技岗(会计岗)、管理岗考试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2023年3月26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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