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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眼科医院度招聘21人

2022-02-28  |  来源: 天津卫生人才网

【导读】2022年天津市眼科医院度招聘2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天津市眼科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眼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

1.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2年2月28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官方网站(www.oio.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二)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3月7日9:00—3月12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4月22日17:00

笔试时间:2022年4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5月12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2年3月14日14:00—16:30。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分为卫生专技岗和非卫生专技岗。

1.笔试

1)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30%。

2)非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 面试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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