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招聘30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拟为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1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博士学位②天津籍退役军人。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相关目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5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⑹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⑷现役军人;
⑸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⑹滨海新区在编人员;
⑺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⑻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⑼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⑽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⑾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经查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5年5月1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jtj.tjbh.gov.cn)、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网(http://www.tjbpi.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5月21日16:00至5月2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5月21日16:00至5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5年6月4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格审核等招聘工作期间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语文等高考学科考察高中阶段知识,信息技术等非高考学科考察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对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对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基本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