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第二次)

2021-11-30  |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导读】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第二次)。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1年11月26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12月11日(星期六)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9:00-11:3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天津公考交流群

进群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进群 天津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