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第三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7月20日—7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和平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300020)
电 话:2712625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公示
原标题: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公示
原文链接:https://ww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M3NKL0taVi9zek1jSEpVT2dVeGo2UT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