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303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和本市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3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具体安排为: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4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