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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海新区招聘教师518人

2023-03-07  |  来源: 北方人才网

【导读】2023年滨海新区招聘教师51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拟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8名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⑹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⑷现役军人;

⑸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⑹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⑺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⑻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⑼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⑽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基本潜能等内容。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14时30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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