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河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职辅导员25人、管理人员12人(专职组织员1人、安全工作处治安管理人员2人、综合管理人员9人)、先进材料测试与分析中心实验人员1人、实验实训中心教辅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一所坐落于天津市隶属于河北省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机构,建有7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世界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2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三个学科领域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建校118年来,学校秉承“兴工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31万余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资历和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6.学业成绩优良,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辅导员、综合管理人员、专职组织员、安全工作处治安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其中:
(1)辅导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因入住学生宿舍需要,男性15人,女性10人。
(2)专职组织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安全工作处治安管理人员:男性。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专业毕业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学历。
2.先进材料测试与分析中心实验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透射电镜相关操作经验,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3.实验实训中心教辅人员:3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省级人才称号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二等奖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操作技能证书且获得过全国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学历。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网站(www.hebut.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下午18时。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登录河北工业大学招聘网站https://rczp.hebut.edu.cn,仔细阅读应聘指南后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相应岗位。请务必在报名后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
报考人员除填写报考信息外,还应在招聘系统中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PDF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PDF扫描件。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PDF扫描件。
(3)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PDF扫描件。
(4)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PDF扫描件。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省级人才称号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二等奖的,或具有高级操作技能证书且获得过全国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7)其他相关证书材料PDF扫描件(原则上不超过3个)。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招聘系统,查看招聘流程,并及时予以回复。